市房产局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政府有关城市房产管理的法规、政策和条例,研究制定我市房产管理的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,制定我市住宅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.
2、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,负责制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,并组织实施;负责协调城区各单位及驻咸部、省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.
3.负责住宅和房地产的行业管理;负责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房地产开发企 业的资质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住宅建设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.
4,监督执行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倒》和《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;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;按照城市总体现划, 负责辖区内旧城改造的实施和开发工作;负责房屋折迁许可证.拆迁方案的审批;负责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的核准认证;负责全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管理工作.
5.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,规范房地产市场;负责城区居住区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:指导本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;负责城市土地二、三级市场经营管理工作.
6、拟定全市房改资金的筹集、管理使用政策; 负责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.
7、负责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工作.
8.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.